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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为生命而呐喊

2013-11-06 16:32:56 来源:


孙中伟:为生命而呐喊

《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书评与读后感16号作品

孙中伟:为生命而呐喊

                   --读孙中伟《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有感

(作者郝琼,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学生,孙中伟著《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死刑改判操作指引》订购电话:13371700048

 

  曾经读陈长文先生所著的《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其中谈到当下的“法律人”都只是法匠,缺了对于法律的信仰和对于人性的慈悲。加之好多法律界的前辈谨谨告之,万不可做刑辩业务,否则便是置后半生幸福于不顾。故,我亦曾深以为然。然,在读完孙中伟律师所著《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之后,让我对刑辩、对刑辩律师,有了更为深切和真实的认识。这本书,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其中复杂的案例,亦不仅仅是孙中伟律师对于世间百态的独特认知,更是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我从孙中伟律师身上所看到的对于人性的慈悲和对于法律的信仰。我想,我明白了一些什么。

一、什么是律师

  曾经看过《刑辩大师丹诺》,我深深为丹诺身上的精神所感动不已。当读到丹诺说“我不恨罪人,只恨罪恶”时,当读到丹诺“真理便是因为刑辩而愈辩愈明”时,当我读到丹诺为了维护劳工的生命权益毅然决然走到了资本家的对立面时,我深深为之震撼---这才是一个律师应有的品格!今天,当我读完孙中伟律师的大作,我又生出同样的感触----孙中伟律师简直可以称为中国的丹诺!

曾一直在思考,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应该是什么样的?他如何在正义与利益之间取舍?如何在罪恶与罪人之间挣扎?如何能在见遍世间丑恶后仍保持一颗赤子之心?这些,一直是我困惑的问题。读完这本书后,我对这些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看法。

   到底什么样的律师才是真正的律师?我们的社会中,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律师便是钻法律的空子的人,他们蝇营狗苟,投机取巧,甚至为那些罪大恶极之人辩护!多么危险的想法!不能否认,现实中的确有这样的律师存在,但也有人,本着法律背后的伦理,秉持了生命不可剥夺的理念,在为那些或无辜或有罪的人做辩护,以期他们能够得到法律最为公正的对待!孙中伟律师就是这样的一位律师。我并没有和孙中伟律师有特别深的接触,但能够在现状下义无反顾地扛起死刑辩护大旗的,我可以断定,其必定具有最大的正义感和仁慈心!而这,才是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所需要的。试想一下,倘若没有着对生命的尊重,一味以利益作为辩护与否的依据,那些身处社会底层的无权无势的人的权益如何得到维护?倘若没有了对生命的敬畏,没有对生命不可剥夺的信仰,又怎能确保面对的确有罪的当事人为其尽力辩护?倘若没有了对法律正义的信仰,又怎能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所以,尽管作为律师,其专业化水平以及其经验、人脉不可或缺,但是真正决定一个刑辩律师安生立命根本的,必定是其对法律的信仰和对世人的慈悲!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给我自己最大的启发就是,如果你心中有刑辩律师的梦想,就要去努力做、认真做、负责任地做!作为一名法学院即将毕业的学生,当我面临着未来职业选择的困惑,当我面临着好多人自以为是的指手画脚,当我面临着中国当下制度的种种,孙中伟律师的出现,让我相信,做一名优秀而富有正义感的刑辩律师,并不是不可能!如果说有什么能够让我自己受益终生的话,可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增加了我未来的可能性!

二、死刑是否应废除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也反思,死刑是否应该废除。

死刑,从法理上来讲,是对人生命权的剥夺。倘若根据自然法理论以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而言,人民让渡一定权利来建立政府,以赋予其一定权力时,生命权并没有让渡出去。故而,任何人不能剥夺别人的生命,包括政府。而从历史渊源来说,死刑是原始社会“同态复仇”时的产物,其象征着野蛮与无知。当我们自诩成为文明人时,我们竟然还以剥夺别人的生命作为惩罚!这是多么荒诞无稽啊!除此之外,从现实上来说,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其最大的特点在于不可回复性,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重来,所谓前世今生也不过是世人自我安慰的产物,并无实证。现实中,许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包括美国的许多州。这是世界在刑罚方面走向文明的体现。但在我国,在目前,死刑废除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

曾经有人说,你竟然认为杀人不需偿命?完全将废除死刑视为对公平正义的泯灭。可是,是这样吗?刑罚存在的目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惩罚的功用必然是存在的。但是,我们能完全以惩罚为目的吗?不是,除了惩罚,更多的作用在于预防与改造。试想一下,倘若因过失或冲动致人死亡,其内心并无故意的主观意识,我们便因为有人死亡这一客观后果而剥夺他的生命,剥夺他改正错误的机会,这难道就公平吗?我想这便是为什么在刑法学上犯罪需要由主观、客观、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多个要件构成,而不是仅仅依靠客观结果来定罪。所以,除非主观恶性极大、情节极其严重且无其他的从轻减轻情节,我们不能够随随便便剥夺一个人生命。否则,我们和原始社会的氏族刑罚又有什么区别?历史所经历的上下几千年的文明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找到替代死刑来惩罚人的刑罚吗?

死刑,最终的废除是必然,尽管目前我们的国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三、为死刑而辩护

死刑既然存在,我们便必须要意识到,如何在现阶段最大程度得保障人民,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或当事人的生命权益。为死刑辩护,便是其中关键的一环!

我曾经和密西西比大学的国际刑法学者交流,他问我,为什么在中国很少有女生积极主动地承担刑辩这样的角色?我刹那间不知如何回答。难道我要告诉他,我们中国律师都避刑辩如蛇蝎?难道我要告诉他,我们的律师,从来不敢迈向刑辩的“深渊”?难道,我要告诉他,因为所有人都告诉我不要去做,我便为此失去了承担的勇气么?我不能!所以我和他说,我们都在成长,所有的中国律师亦都在成长。这只是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但我却为那是自己片刻的无言而感到深切的痛。

然而接触孙中伟律师以及读其著作之后,我慢慢明白,并非所有律师都没有承担的勇气。从开始的法律援助起家,孙中伟律师期间所经历的挣扎我想一定不少,但他依然做了,且坚持了这么多年!多么难能可贵,多么鼓舞人心!

为死刑辩护,当然,除却我提到的正义与仁慈外,严谨的逻辑思维与辩论技巧也绝对是不可或缺的。孙中伟律师从一位警察转型成为一名刑辩律师,其专业水平和刑辩能力是认可他的基石!所以对于我自己而言,我希望在未来这一段时间,我能够珍惜在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机会,努力积淀自己,提升自己,努力学习辩论的技巧,努力纠正自己的不足。我何其有幸,能够第一份实习就找到像孙中伟律师这样的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的人做师傅,所以,一定要加倍努力。

四、对《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的评析

其实在本科大学期间,我也读过一些案例书,但显然孙中伟律师的这本书与其都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特点,就是案例尤为生动,不像其他的案例集一样案例叙述的枯燥。这一大特点,对于非法学者以及像我这样处于入门阶段的学生无疑是最适合的。加之孙中伟律师在案例之后还有大量他个人承接案件时候的感受看法,我们就好像跟随孙中伟律师进入一个又一个案件,跟随他看着案件的发展一般,具有很大的现场性。

最后,有一点点小小的建议,孙中伟律师可不可以考虑一下将刑辩的技巧和遇到的法律问题的反思分开出集呢?作专门给法学类学生阅读的专著,让我们在看案例之余,能够系统地接受孙中伟律师的刑辩技巧和逻辑思维。

以上便是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的些许感触。未来还很长,我要学习的东西也很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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