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孙中伟律师在法邦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死刑复核律师孙中伟:为死囚犯谋求生路(上)
2011-08-10 22:42:14 来源:
死刑复核律师孙中伟:为死囚犯谋求生路(上)
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 转自 法制日报社《法制与新闻》
(本刊记者)陈虹伟(本刊见习记者)肖莎/文 (稍经删节)

22岁的赵某与女友从初中起就很要好,后来因女方家长不同意双方交往,赵某与女友发生争执,慌乱中,女友被赵某用刀刺伤。赵某行凶后并未逃走,及时把女友送到了医院,并叫家人主动支付抢救女友的费用。被拘捕后,赵某积极向公安机关交代问题,并一再表示要给予女友赔偿。
法院一审、二审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某死刑。此时,只有死刑复核才是挽救赵某生命的最后一次机会,赵某家属委托孙中伟律师做死刑复核辩护。
孙中伟律师从案发原因、作案手段、作案后表现等方面,对比了同样是河南南阳中院审理、但只被判处死缓的张红波案,认为张红波杀人案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要远远大于赵某,而张红波最后被判处死缓,赵某却被判处死刑,法院对“赵某判处死刑量刑不当”。
孙中伟律师把这些意见及时呈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赵某故意杀人死刑案依法不予核准。
死刑复核律师组建专业律所
随着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程序的正式启动,对于全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来说,也开启了一项崭新的业务。
当年2月14日,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中伟律师来到位于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文书,开始了他第一次死刑复核案件的代理。在此之前,他从未走进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楼。
此后,他被众多媒体称为“中国死刑复核第一人”。
从最初代理死刑复核案件时的“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看完一审、二审的卷宗就能大概判断出最高人民法院予以不核准的机率,孙中伟律师认真扮演着“死刑复核律师”这一角色。
近三年来,孙中伟律师每年代理的死刑复核案件都有十几起,他因为业务专业、工作认真负责,赢得了很多人孙中伟律师的信任。有些律师认为,一二审之后,律师在复核阶段的作用就不大了,但在孙中伟看来,死刑复核程序是决定死囚犯生死的重要程序,无论从挽救生命的角度还是发挥律师智慧的角度,在这个阶段律师都大有可为。
今年8月,孙中伟律师离开了自己曾是合伙人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个人律师事务所,并将主要业务定位在代理死刑复核案件。
之所以走出这一步,孙中伟律师说,一方面个人所更加自由,另一方面在个人所里能做更多自己感兴趣的案子。“在合伙所的时候,做出一项决定要考虑别的合伙人的意见,甚至在进行个人业务划定和宣传上也有限制。如今在个人所里,则要自由得多。”因为代理死刑案件是他的兴趣所在,如今他可以明确地把业务定位于此,然后走专业化道路。同时他认为,如今自己已在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方面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这正是个好时机。
死刑复核律师不可能赚大钱
有律师或律所因死刑复核辩护难度高、风险大,同时很多死刑犯都出身贫寒,在律师费用上可能会大打折扣而拒绝接手这类案件。但对于孙中伟律师来说,挣大钱并不是他追求的目的,他真正希望的,是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然后去为之拼搏。他同时也坚信,专业化程度越高,越能保证办案质量,经济效益相对不会太差。
不过,在他之前代理的死刑复核案件中,的确有一些委托人无法付清约定的律师费用。“因为有些人在一审、二审之后确实没钱了,而且还面临着赔偿被害人的问题”,对此孙中伟律师表示理解,并笑称“能拿到约定律师费的一半就很不错了”。
孙中伟律师的努力和成绩已经为他带来了品牌效应。很多委托人对他十分信任,甚至会在见面之前就把律师费汇给他。而在看到卷宗、做出基本判断之后,孙中伟律师也会客观地告诉委托方成功不核准究竟有多大把握,因为“这是一种职业道德 ”。有些委托方即使在被告知成功机率很小的情况下,仍坚持委托孙中伟律师作辩护,因为他们觉得,这就像给一个重病患者治病,找到了最好的医生尽了最大努力,即使最终结局可能不乐观,他们也不后悔。
死刑复核律师必须会见当事人
如今,孙中伟律师对死刑复核辩护已经驾轻就熟。从查阅一审、二审的卷宗,到会见当事人,再到约见承办法官,他清楚每个环节中的法律规定和律师可为之处。
孙中伟律师非常重视会见当事人这一环节,他认为,通过和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很可能获取新的、能扭转案情的线索或证据,因为“当事人很可能因为不敢说或不愿说等原因,在之前漏掉了一些重要信息”。
2008年,孙中伟律师受委托为新疆一个毒品犯罪案犯做死刑复核辩护。
当事人李某因为随身携带400多克毒品,一审和二审都被判处死刑。在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他发现,当事人只是受雇佣而运送毒品的。由于李某是累犯,她认定自己肯定会被判死刑,而且雇佣人跟自己有亲戚关系,因此她在一审和二审中并未提及这个重要信息。
孙中伟律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认为,李某所赚到的只是数额极小的一些工钱,即劳务费,她并不是通常意义上能获得巨额利润的毒犯,其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程度与真正的贩毒分子有很大的差别,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及量刑时应对此事实加以考虑。
他把自己所掌握的这个情况写进了给承办法官的辩护词里。这个信息也在李某改判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孙中伟律师还曾因会见而帮助当事人立功,从而获得死刑不核准。当时,孙中伟律师得知当事人在关押期间,发现了同监室被告人的重大犯罪线索,他就指导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检举,在检举信息被查证属实的情况之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有立功行为,从而获得死刑不核准的结果。
此外,孙中伟律师认为,通过会见还能帮助死刑犯树立起希望和信心,从而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因为很多死刑犯并不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价值所在,在一二审二次都被判处死刑后,往往认为自己死定了,从而陷入绝望之中,拒绝配合复核律师乃至死刑复核法官的提审。“如果律师能在会见时向其释明死刑复核程序的价值,可以为当事人在面对法官提审时做好充分的准备,从而提高不核准的可能性。”(待续)
……
- 大家都在看

[第746号]刘祖枝故意杀人案——提供农药由丈夫自行服下后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导致丈夫中毒身亡的,如何定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